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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骨者

第一章 山脚镇


    当暖洋洋的日光透过厚厚的枝叶,铺洒在这片树林的地面上时,趴在地上的老虎懒懒地舒展了一下自己肉实的躯干,然后慢慢地抬起它那高昂的头。

    “嗷……嗷……”

    随着一声虎啸,小鸟们也从枝头上一跃而起,唧唧喳喳的盘旋在树林的上空。动物们陆陆续续都走出了巢穴。就这样,对于这片树林来说,新的一天开始了。

    “太阳出来罗嘿,喜洋洋哦……”

    “挑起扁担爬山岗,一步一步上嘿……”

    “手里拿着开山斧嘿,不怕虎豹与豺狼罗……”

    “兄弟齐声来高歌罗,美好生活一天天,一天天哦……”

    树林的远端,断断续续传来了男人的歌声。两个手拿利斧的壮汉,一边唱着歌一边砍着树枝。不多时,地上已经铺了一大堆树枝。其中一个壮汉放下手中的利斧,用袖子擦了把额头上的汗,靠着树干坐了下来。另一个壮汉也停下了歌声,坐到了枝堆旁边。

    “兄弟,今天把这些柴都卖了,够咱俩在酒馆坐上一天的了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,可不是嘛。咱俩坐这歇会,然后就下山去镇上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!今天咱哥俩来他个一醉方休,哈哈……”

    看来这两个壮汉是以砍柴为生的樵夫了,而且还是对嗜酒如命的主儿。休息够了,二人把地上的树枝捆好,每人担着两捆柴,唱着山歌,就这么向山下的小镇走去。

    小镇的名字叫做山脚镇,位于大陆的北部。三面环山,南面流淌着一条小河,跨过这条河有通往南面市镇的路,路的两边是属于山脚镇的农田。爬上北面的山顶是处断崖,崖高数十米,崖下是一片茂密的树林,望不见尽头。越过东西两面的山所见尽是草原。镇外的人大多是从南面的路来到山脚镇,而来山脚镇的人中,除去与镇中往来贸易的商贩外,也就是想去山里狩猎野兽的散客。所以山脚镇是个相对闭塞的地方。镇中大约有二百多位居民,只有一家酒馆,一家旅馆,一个市集。镇上的大多数居民都以种田为生,除此之外就是少数猎人、樵夫、渔夫、商贩之流。

    山脚镇的居民算不上勤劳,甚至有些懒散。只要一天的劳动赚够了生活所需,那么他们绝对不愿再多去耗费力气。男人们往往聚在酒馆里胡吃海喝一通;女人们更愿意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说说闲话、晒晒太阳;至于孩子们,树林里多的是新奇之物,只要不去深山,就不会有碰见猛兽的危险,所以孩子们也有自己的乐园。

    山脚镇虽然位于大陆的北方,但是这里并没有什么冷天气,而且雨量适度,非常适宜农作物的生长。大概也正是出于老天的眷顾,这里的人才会衣食无忧,即使懒散一点,生活也很舒适、滋润。

    “这里真是个好地方呢!”

    “哈哈,说的没错,麦森大哥!有酒有肉,这里就是天堂!”

    让我们把目光聚集到镇上那唯一一家的酒馆里面。说话的这位麦森,就是刚刚卖完柴的樵夫之一,坐他对面的那个一手抓着酒杯,一手抓着一大块肉的家伙就是另一位樵夫多米。麦森和多米是一对亲兄弟,两个人都是二十七八的年纪,麦森似乎年长一些。两个人都拥有一头金色卷曲的短发,而且多年的劳动使他们拥有了一副修长、健壮的身躯,不过常年饮酒也使他们拥有了一张看起来颇为相似的傻瓜脸,只是区别在于麦森的眼睛就像他的年纪一样更大一些。他们已经在酒馆坐了一段时间了。麦森的脸上已经由于酒精的作用泛起了红晕,而他的兄弟多米,更是两手挥舞着喋喋不休,看他那对目光略显呆滞的双眼,应该已经醉了七八分了。正午才刚刚过去,酒馆里已经坐满了一对对的醉汉,这个原本还算宽敞的酒馆里此时显得喧闹极了。不过酒馆老板在这个环境里倒还显得十分惬意。这是个四十出头的胖家伙,厚厚的双唇上面是又浓又黑的胡须,眼睛很亮,透着精明的光,一头黑白相间的短发贴在头皮之上。他斜靠着吧台站着,嘴里叼着烟斗,不时地吐着烟圈,悠然地巡视着酒馆里的一切。看来对于这种情境,他是早都已经适应了,而且酒馆里的客人越多,生意就越好,赚的钱就越多,即使处在一个更差的环境里,只要有一袋袋的金币给他数,他也会乐得合不拢嘴吧。

    与老板的这份惬意相对的,在吧台的角落里,一位年轻姑娘可是忙得满头大汗呀。她穿着黑色的布制长裙,腰间系着白色的围裙,一头乌黑的长发被头顶白色的喀秋莎束于脑后,清秀的面庞泛着红光。只见她刚把煎好的鱼装进盘子里,转眼间又把平底锅从炉子上撤下来换成了一个大汤桶,接着又切了一大块肉扔进去。看来她就是这家酒馆的主厨了。主厨把盖子重重地盖在汤桶上,然后气势汹汹地走向老板这边。

    “喂,爸爸!你看我都忙成什么样子了,快来帮帮忙啦!”

    主厨的声音之大,连这个喧闹的酒馆的最远端都听得一清二楚,更不用说近在咫尺的老板了。老板被这突如其来的叫声一惊,脚下一滑,整个人险些跌倒,不过嘴里的烟斗就没那么走运了,“啪”的一声摔在了地上。最惨的还是老板的耳朵,鼓膜似乎都快被这尖利的叫声刺穿了。老板揉着耳朵拾起了地上的烟斗。整个酒馆顿时想起了一片震耳欲聋的笑声。

    “喂!乔治大叔,快给我们送两杯酒来!”

    “我们这桌要多添两条煎鱼!”

    “怎么慢吞吞的啊,乔治老爹!”

    “快点,快点呦!不知道帮忙的家伙!”

    “哈哈……哈哈……”

    听着大伙起哄的声音,老板乔治的女儿,主厨梅莎难为情地笑了笑,回到了火炉旁。老板乔治赶紧端着两杯酒给客人送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好好喝你们的酒,胡乱起什么哄啊!”

    “哈哈……哈哈……”

    大伙又是一阵哄堂大笑。

    快乐的时光,总是在人们的嬉笑中悄悄地溜走,不知不觉间,月亮已经挂上了树梢。当主厨梅莎清理完最后一份餐具的时候,老板乔治也送走了最后一对客人。酒馆打烊的时候,镇上大多数的人便都已经进入梦乡了。当然,那最后一对从酒馆里出来的人,似乎要比其他人都睡得晚一点。

    “该死,又在酒馆里醉倒了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,有什么关系呢,多米老弟,这不就是我们每天的生活嘛。”

    听见这两句对话,我想大家一定都猜到了谁是那对最后从酒馆里出来的人,没错,正是我们那对可爱的樵夫兄弟,麦森和多米。麦森和多米是酒馆里最受欢迎的客人,因为他们总是来得比别人早,走得又比别人晚,花的钱也比别人多。这就是他们的生活,砍柴与喝酒。他们砍柴赚到的钱,一分不差的,全都送到了老板乔治的手中。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,这兄弟俩在镇上没有自己的家,他们把从父母那继承来的房子换成了酒钱,并且挥霍一空,他们索性在北面的山上搭起了一个窝棚,正好也方便他们砍柴谋生。

    兄弟俩借着柔和的月光,虽然是踉踉跄跄地,但也有说有笑地走在宽阔的山路上。刚跨过树林入口几十米远的位置,多米突然停下来不走了。

    “嘿,兄弟!才走了这几步你就走不动了,看来你真的是醉得不轻啊。”

    “不!不是的,你看!”

    多米抬起手指向不远的一处位置。麦森顺着多米的指向看去。

    “呀!这不是只鹿吗!”

    多米指向的位置,有一只母鹿趴在地上。细看之下,原来这只母鹿的脚被捕兽器给夹住了。

    “是哪个愚蠢的猎人在树林的入口处布置捕兽器呢?”

    麦森若有所思地说。

    “你管那么多干吗?正是他的愚蠢让我们多了一笔意外收获呢!真是太幸运了,明天把这只鹿卖了,我们几天都不用砍柴了!哈哈……”

    在树林的入口处,一般是不会有猎人布置捕兽器的。原因有很多。最主要的是:首先,如果放在树林入口的话,即使捕到猎物了,也很容易被进入树林的人发现,就像多米和麦森今天的遭遇一样,这样猎物很容易被其他人发现并带走;其次,动物们都喜欢在树林的深处活动,在入口这样的位置几乎是不会有动物出没的。看来多米和麦森今天的运气真的确不错呢,他们既遇见了愚蠢的猎人,也遇见了愚蠢的动物。

    说着,多米就像那只鹿的方向跑去。乘着月光,麦森似乎看到了母鹿那怯懦的眼神,鹿好像也已经预见到自己接下来会变成集市上的鹿肉这种命运了吧。麦森突然有些不忍心再去看那鹿的双眼,他赶忙把头扭向了一边。可就在这时,意外发生了。只听多米那边发出了一声惨叫!麦森顺着叫声望去,可是多米的身影不见了,而鹿还在那。麦森体内的酒精似乎随着他身上渗出的冷汗一下就蒸发掉了,他现在的头脑异常的清醒,一种对他生命的压迫感自他心里油然而生。他甚至已经把多米的生死抛之脑后,只想夺路而逃。可就在这一瞬间,一团黑影向他袭来,他的惊叫声还卡在喉咙里的时候,他就已经失去意识了。

    月光下,母鹿还带着那种怯懦的眼神。整个树林里,除了偶尔几声鸦鸣之外,寂静无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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